發布時間:2020-12-04作者: 查明軍 瀏覽次數:350 |
國家憲法日即將到來之際,太湖縣人民法院為深化法治教育宣傳,增強司法公開透明度,12月2日,太湖縣關工委和太湖法院關工委組織太湖縣技工學校師生共百余人旁聽一起盜竊案件的庭審。
2020年1月,被告人潘某駕車到太湖縣花亭湖情人島山莊游玩時,看見該山莊正在進行改造,有人拿走該山莊的物品,遂先后與被告人金某、王某多次盜竊該山莊的物品。經太湖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告人潘某、金某、王某盜竊的物品價值共計人民幣9463元。
太湖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案被告人法治意識淡薄、貪圖小利,并對逃避法律懲處抱有僥幸心理,通過組織公民尤其是青少年學生參加旁聽庭審的方式,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讓學生們“零距離”感受法治的公平和正義,在打擊違法犯罪的同時,更能夠達到普法宣傳以及教育群眾的目的與效果,也更能提高群眾對法律的敬畏心理。太湖縣法院將繼續結合公民旁聽庭審活動,創新法治文化傳播手段,持續深入推進法治教育宣傳工作扎實開展。